打卡返現,如何入賬?可否稅前扣除? |
來源: 發布日期:2022-01-13 人氣:951 |
打卡返現,如何入賬?可否稅前扣除? 問:教育行業的打卡返現,如何入賬?入賬后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解答: 所謂的“打卡返現”,是現在比較流行的網絡推廣手段之一,與轉發、點贊等獎勵是一樣的。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對于“打卡返現”的支出可以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 既然“打卡返現”是一種推廣行為,會計核算就應計入“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也應該以業務宣傳費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對于該項支出,是否需要取得發票呢?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發布)規定,對于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境內支出,對方是個人的,不需要發票,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個人取得“打卡返現”,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因此不需要取得發票,可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具體包括內部付款審批單、內部付款轉賬憑證等。 個人取得“打卡返現”收入,需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支付方應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除外。 在個人所得稅申報時,可能不能取得領取款項個人的身份信息,可以在稅務大廳申請開通“偶然所得”的匯總申報,就不需要個人身份信息了。 因此,會計分錄如下: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