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收入對應的費用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
來源: 發布日期:2022-02-21 人氣:1226 |
免稅收入所對應的支出也不允許扣除? 近期,朋友咨詢了一個問題,居然讓我一下子懵了。問題大概是這樣的,該朋友所在公司主要從事政策性儲備業務,有一部分收入是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的。近期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反饋,該企業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沒有將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的各項收入所對應的支出調增,產生了稅務風險。于是向我求證:企業是否需要將兼用于應稅項目和不征稅項目的固定資產折舊按照應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的比例分攤,其中由不征稅收入分攤的折舊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剛開始我一懵,隨口說出:“對的,不征稅收入對應的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不對啊,怎么總感覺怪怪的,有點什么不對勁,不征稅的收入項目還與其他項目共用固定資產?這是一種什么樣的不征稅收入? 片刻遲疑之后,趕緊上網搜了一下,生怕知識漏洞誤導了朋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朋友確信沒有收到以上項目,再結合前面了解到的信息,突然想明白了,他們肯定是混淆了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以及“所得免征”。不征稅收入從性質上講不屬于企業的正常營利性活動所帶來的經濟利益流入,通常表現為國家部門撥付給企業的指定專門用途的款項。而免稅收入是一項優惠政策,是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這類型收入產生于一些特定的經營行為。例如國家為了鼓勵納稅人購買國債,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是直接針對收入予以不征收或者免于征收。“所得免征”也是一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是允許特定業務收入減去成本費用后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例如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不征稅收入對應的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免稅收入對應的支出可以扣除,依據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六條關于免稅收入所對應的費用扣除問題規定,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項免稅收入所對應的各項成本費用,除另有規定者外,可以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另外,“所得免征”項目當然允許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因此,只要排除了不征稅收入,不管是免稅收入還是“所得免征”項目,都是可以扣除相應的成本費用的。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