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相關稅收分析 |
來源: 發布日期:2022-05-09 人氣:864 |
土石方工程相關稅收分析 土石方工程屬于建筑類,如果工程承包方為小規模納稅人或施工項目為實行簡易計稅的老項目,則增值稅率為3%;如果工程承包方為一般納稅人且施工項目為實行一般計稅的新項目,則增值稅率為9%。 一、土石方工程是否可以簡易計稅。施工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可以簡易計稅基于以下三種情形:一是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二是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三是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二、渣土清運稅收。按通常理解,“土方的清運”可能理解為對土方的清理,運用機器或人工清理土方,是一種工程作業服務,同樣屬于“其他建筑服務”,按9%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如果土方的挖掘及清運是同一項工程的整體業務,即挖掘土方的同時還負責土方的清運,均屬于“其他建筑服務”,按9%計繳增值稅沒有什么問題。如果土方挖掘和土方清運是分別不同工程的業務,“土方清運”只是受雇裝運土方,可能更符合“交通運輸服務”,運輸服務與建筑服務,征稅范圍不同,但適用的稅率相同,都是9%。 三、渣土費稅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受托對垃圾、污泥、污水、廢氣等廢棄物進行專業化處理,即運用填埋、焚燒、凈化、制肥等方式,對廢棄物進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處置,按照以下規定適用增值稅稅率:(一)采取填埋、焚燒等方式進行專業化處理后未產生貨物的,受托方屬于提供《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現代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二)專業化處理后產生貨物,且貨物歸屬委托方的,受托方屬于提供“加工勞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三)專業化處理后產生貨物,且貨物歸屬受托方的,受托方屬于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受托方將產生的貨物用于銷售時,適用貨物的增值稅稅率。 渣土消納,是在滿足環保要求的條件下,對建筑垃圾進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委托方支付渣土消納費,采取填埋、焚燒等方式進行專業化處理后未產生貨物,因此,委托方支付渣土費可以取得“專業技術服務”6%稅率的增值稅發票。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