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起征點免稅到增值稅全免—小規模納稅人應注意會計處理方法的變化 |
來源: 發布日期:2022-05-09 人氣:1012 |
對于增值稅減免稅的會計處理,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對于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損益類相關科目。 但是,這里我們一定要提示大家的是,正如財政部會計司所提醒的,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一定要區分兩類增值稅減免稅: 一類是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開普通發票,正常選擇增值稅稅率(征收率1%、3%) 另一類是直接免征的增值稅—開普通發票,稅率選擇免稅 在2022年4月1日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起征點免稅的,這類增值稅減免稅就屬于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就選擇正常的增值稅征收率(原先1%,現在3%)。對于這一類增值稅減免稅,小規模納稅人應該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對于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損益類相關科目。 例1:甲公司為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12月銷售商品取得含稅收入10.1萬元,適用1%的征收率,未開具專用發票。 不含稅收入10.1÷1.01=10萬元,稅額0.1萬元: 借:銀行存款 10.1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0.1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0.1萬元 貸:其他收益 0.1萬元 但是,在2022年4月1日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此時,小規模納稅人享受的增值稅免稅就屬于第二類“直接免征的增值稅”,在增值稅發票開具上,正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等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6號)規定的,應按規定開具免稅普通發票,而不是3%的普通發票。如果在稅率欄次選擇“免稅”,則“稅額”欄次是0,不含稅收入就等于含稅收入。因此,如果屬于“直接免征的增值稅”,納稅人就不需要再做價稅分離,不要再核算增值稅銷項稅了。 例2:甲公司為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2022年4月銷售商品取得含稅收入10.1萬元,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開具增值稅免稅普通發票,未開具專用發票。 借:銀行存款 10.1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1萬 所以,現在還有人問,在2022年4月1日后,符合增值稅免征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的增值稅是否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呢?實際,這個已經不是一個問題了。因為,直接免征的增值稅(開具免稅發票)的,既然增值稅直接免征了,就不會先核算增值稅應交稅金,再去處理減免稅,而是已經全部體現在營業收入中了。既然在收入中了,自然也就繳納了企業所得稅了。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