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嚴管時代,還有沒有稅籌空間 |
來源: 發布日期:2022-09-26 人氣:1412 |
作為今天分享的開篇,我首先分享一段我的體會:依法納稅是納稅人的基本義務,所以只有納了稅的錢,才是安全的錢,才能帶回家;納稅籌劃是納稅人的基本權利,一項所得有多種納稅方式,而納稅人有權選擇稅負最低的那一種。 在不同的場合與課堂上,我跟很多老板說:你怎么證明你存折上那一串數字和數字后面那么多“0”,它們是你的錢?其實要證明,也不難,你就說你這個數字納過稅沒?是的,納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只有納過稅的錢才是你的錢,才是安全的錢。但與這義務相對應,我們納稅人又有哪些權利呢?很多人不并不知道,少數人能說一些,但我認為我們納稅人至少有一條權利,就是我們有納稅籌劃的權利,也就是納稅人有安排自己納稅行為的權利!但問題是納稅人該怎么安排呢?這時就需要納稅籌劃人員幫助納稅人去做這種安排!我不好說納稅籌劃是藝術,但它的確是個“技術”。這個技術是基于一系列的稅籌理論與一定的納稅方法的組合。 當然,對納稅籌劃這個東西的研究,我有超過二十多年了,但我還是沒研究通透,所以在這里我只能跟大家簡單分享一下我的體會。為什么研究了二十多年,還只能分享體會呢? 因為到目前為止,“中國的納稅籌劃”還只是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你說他還年幼不懂事嗎?他好像也懂點事;你說讓他去承擔法律責任嗎?他好像又承擔不了。從面上看像個成人,可內心羞澀如小孩,但是他還在成長,具體會長成什么樣子呢,我無法預測。因為他還沒到十八歲,還沒成年,還沒成形。 他現在可能不是很完美,像個問題少年似的,但這并不代表他未來沒出息,對不對? 所以在他還沒成型的時候,我們不要斷然地跟他下好的或者不好的結論,而這正是我們成熟的標志,對不對? 人成熟了就不會簡單地去評價別人,這不是道德的問題,這是能力的問題。 一、當前稅籌執業大環境 自2021年以來國家政策面釋放了很多信息,財政部、稅務總局既下發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的通知,同時又出臺了成體系的稅收減免政策。比如在發布“增值稅進項留抵退稅”優惠政策后,同時也公開一批打擊騙取退稅犯罪的案件。當下疫情反復,稅收優惠政策是一波接一波,但不難預料疫情之后,稅收“嚴查”也將一波又有一波。但我認為不管是疫情也好,還是國家嚴格稽查也好,它都是一個“篩選機制”,他肯定會把那些虛假的、弱小的或者一些不正規的東西過濾掉! 而我們則要擁抱這個風暴,當然只有強者才會擁抱風暴,這時你就要變成這個強者,對不對?不管是你的理論基礎,還是實操技術,你都要變得很強!不能單打一靠著國家的某一項優惠政策,國家這優惠政策沒了,你就沒了?或者你只盯著一個行業,這個行業不行了,你也完了。 二、不同的人眼中的“稅籌空間” 稅籌執業環境講完了,我們來談談“稅籌空間”。其實關于“稅籌空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這里我又要“分類”了,可能在座有些朋友會不太開心,但是我也必須分這個類,因為就像我們研修會這個平臺一樣,我們要敢于講真話,而不是只講聽眾喜歡聽的話。當前納稅籌劃從業人員分為“專業人士”和“非專業人士”兩大類。專業人士是指律所、會所、稅所里有專業執業資格的人員,而非專業人員自然是指非律所、會所、稅所的無執業資格的人員。 非專業人員靠著某項特定的稅收優惠(如洼地核定征收)吃飯,優惠政策有,吃到飽;優惠政策無,就改行,沒有證書牽掛,沒有精神負擔。而那些專業人員的資格證書都是花了三五年的時間拼搏出來的,他們靠著手上的專業技術吃飯,無論優惠政策有無,都得干活,也沒別的行好轉,他們也不會干別的。在“41號公告”出臺后,非專業人員頓時覺得“稅籌空間”空間小了,好日子快沒了。而“41號公告”出臺后,對于專業人員來說,封存已久的稅籌工具可以上場了,“稅籌空間”空間大了,好日子要回來了。 如果作為非專業人士的你覺得你眼中的“稅籌空間”變小了,我建議你們還是去考個稅務師或會計師,或接受一下專門的納稅籌劃訓練。我們研修會中介賦能班里就分享了很多工具,不用洼地核定、不靠財政返還、不注冊個體戶一樣能做稅籌。十類稅籌工具,一樣不行,就用另一樣,總有一款適合你。 這個時候你要擴大你的眼界,看到你平時看不到的東西。如果你站在山腳下,大山擋在你面前,這個山太高了,你過不去,沒有希望了;如果你站在山頂上,啊原來山外還有山,原來山上還有一片天,原來那座爬過不去的大山,現在只是一個小山丘。很多時候有希望和沒希望的區別在于,你站的角度不一樣,對不對?其實,你我面對的稅籌執業大環境都是同一個,不同人眼中的“稅籌空間”大小,只是源于專業與非專業的差別! 三、到底什么是“稅籌空間”? 說了這么多,到底什么是“稅籌空間”呢?了解了“稅籌空間”又有什么用呢?從納稅籌劃原理上來講,只要存在對不同對象、不同時間、不同空間、不同業務,征收不同的稅率(實際稅負),那么就存在“稅籌空間”,而納稅籌劃的核心工作就是要創造出一個新的納稅模式,將稅收利益從這個“稅籌空間”里提取出來。所以,“稅籌空間”其實就是不同對象、不同時間、不同空間、不同業務之間的稅率(實際稅負)差。比如:享受“兩免三減”的幾年間的稅率是不一樣的吧;西部、海南和其他地方的稅率是不一樣的吧;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不一樣的吧;小型微利、雙軟、高企和一般企業的所得稅率是不一樣的吧;還有賣商品還是賣服務的稅率也是不一樣的吧;上面這些稅率差(稅負率)就是“稅籌空間”。所以從理論上來講,只要稅差存在,“稅籌空間”就永遠存在! 如果你心中有了這個“稅籌空間”,你就會想著把商品通過海南公司去賣、把商品用高企的身份去賣,將商品變成服務去賣等等。如果你心中有了這個“稅籌空間”,你到一個企業去,看見它的業務,你就會去判斷它有哪些稅,在不同時間,不同空間,不同的納稅人身份下,在不同類型業務之間,存不存在“稅負差”?如果這個業務本身已固定成某種狀態,那你就問自己經過“努力”,它能不能改變到另外一種狀態?為了實現這種“改變”,你就要配套一堆的“條件”,把業務整合好。當然,我們還可以利用稅籌模型,快速發現“稅籌空間”,然后去設計稅籌交易,通過這個交易,把這個“稅籌空間”里的的稅收收益提取出來,而這個過程就是納稅籌劃。這些都是納稅籌劃理論,我真心希望我們中介稅籌賦能班的學員,學完了十大稅籌工具之后,回頭再來學學稅籌基礎理論。學工具,只是教你“怎么去做?”,而學理論,是教你“為什么要這樣做?”這是基本功,省不了的。 四、努力探索“稅籌新空間” 客觀而言,當前國家對納稅籌劃行業的態度并不是那么明朗。為什么?因為你不管怎么籌劃,你的目的還是讓納稅人少交稅,這與國家的征管方向還是有些背離的,所以他可以不支持你吧。所以我們不要去奢望國家給納稅籌劃去正什么名,或者專門給納稅籌劃一個大發展的鼓勵政策,只要國家不專門限制納稅籌劃行業的發展,就代表“利好”。 基于現況,我們該在哪些方面努力呢?我有一個實務觀點是:不建議在“紅!敝信Α捌床。我個人認為目前的“稅籌紅海”有,建筑業、勞務派遣與各類靈工平臺等人力密集型的行業。以建筑業為例,它們的上游一個比一個“正規”,都是要專票的,但是它們的下游一個比一個“不正規”,大都是沒有票的。砂石、機械、人工都無法取得完整的進項發票,是大家司空見慣的、見怪不怪的,甚至是可以理解的“事實”,它就造成了建筑行業利潤的“虛高”?偮牻ㄖ习灞г梗赫娴牟毁嶅X啊,要認認真真地交稅,就活不下去呀,我要籌劃!但建筑業這個所謂的“稅籌剛需”,是個行業系統性風險,它不是納稅籌劃解決問題的范圍,它是“稅籌紅海”。我們不要在“紅!敝信Α捌床!類似的“稅籌紅!,還有上市公司、國企、外企等,因為這類企業要安排專門的稅籌交易是非常困難的,它們的監管機構與部門很多、它們對“納稅安全”的需求,已遠超對稅籌稅收收益的追求,所以我也不建議在此類企業去深入開展稅籌業務。 我個人認為,一個時期的納稅籌劃所選擇的行業領域是有階段性取向要求的,現階段我們要追逐新技術、新行業、新產業、新市場、新場景下的新業務,并以此作為我們的“稅籌新空間”。首先,以新技術驅動力的新興產業一切都在探索過程中,在這個領域稅法也不可能很完善,在這個領域我們可以工作的空間就比較大,會遇到的阻力也會相對較少。其次,通常運用新技術的新行業、新產業的那些老板年齡也比較輕,他們敢冒險,思想更開放,更容易接受創新的稅籌方案。你會說:新行業、新產業國家法律法規都不完善,你怎么去籌劃呀?而我認為:這正是我們應該努力探索“稅籌新空間”!因為在法律法規成熟規范的行業領域,肯定有一堆高手和大公司橫在里面,就算有空間,也沒我冷星的位置。 有了這個理念,我就會去主動關注一些新技術以及與這些技術相關的產業和企業,學習相關知識,針對性地去參加行業論壇和主題研討,不管聽不聽得懂都去聽,主動與這些老板搭訕交流,說我是做稅籌的,對你這個行業感興趣。當我時不時說出幾個專有名詞,雖然我并不知道其背后的真正含義,但這足以讓這些老板感到震驚。唉,你這個搞稅務的,搞稅收的,搞稅籌的,你怎么也懂我們的專業名詞呀?這時他就會反過來,對我產生興趣,而這些都是提前做的功課。新行業、新領域提前介入門檻低、競爭少,我們成功的可能性就會大一些。雖然前面一兩個項目根本談不成,但這個新行業還在,經過一次失敗,我對這個行業又了解一層,以后的成功率就會提高,對不對? 好了,我們今天先聊到這里,更多的話題我們留給下期,謝謝大家! ——以上文字系根據2022年5月22日冷星與陳芳老師直播對話內容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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