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后附哪些憑證是必需的? |
來源: 發布日期:2023-01-09 人氣:2064 |
問:業務招待費后附哪些憑證是必需的? 解答: 由于業務招待費支出是實務中濫用扣除最嚴重的領域,管理難度大,很多公司將老板及員工個人消費經常放入業務招待費進行稅前扣除。因此,稅務機關一般都強調對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的管理要求。 一般來說,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既要符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幾大原則,又要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限額標準。 1.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要真實性 業務招待費的真實性要求企業申報扣除時,在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情況下,應能夠提供證明真實性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否則,不得扣除。 一般來說,企業對所申報扣除費用的真實性有自我舉證的責任,雖然稅務機關一般情況下會認同企業申報的扣除費用,但如果稅務機關發現業務招待費用支出有不正常現象,或者在納稅檢查中發現有不真實的業務招待支出,稅務機關據此要求企業在一定期間提供證明真實性足夠的有效的憑證或資料,逾期不能提供資料的,稅務機關有權直接否定納稅人已申報業務招待費的真實性,從而不準扣除。 需要說明的是,這并非要求企業在每次申報時都將有關全部資料提供給稅務機關;且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憑證資料只要對證明業務招待費的真實性是足夠的和有效的即可,并不嚴格要求提供某種特定憑證。 憑證資料可以包括發票、收據、銷售賬單、會計賬目、客觀的證詞等。比如,給客戶業務員的禮品,大多數情況下并不能取得發票等特定憑證,但只要有接受禮品者的證明,并且接受禮品者與企業確實存在商業業務關系,即可承認該項支出的真實性。一般情況下,稅法并不強迫企業在送給客戶業務人員禮品時要求有關人員簽字,但是,如果稅務機關要求證明真實性,企業也可以事后追補證據。 網上流傳的,有的地方稅務局要求企業提供業務招待費的“點菜單”等,其實都是為了查證相關業務招待費發生的真實性。 2.企業開支的業務招待費必須是正常和必要的 稅務部門雖然沒有定量指標標準,但一般會采用商業常規作為參考。比如,企業對某個客戶業務員的禮品支出與所成交的業務額或業務的利潤水平嚴重不相吻合;再比如,企業向無業務關系的特定范圍人員所贈送禮品,而且不屬于業務宣傳性質(業務宣傳的禮品支出一般是隨機的或與產品銷售相關聯的)。 根據公開的稅務稽查案例,對于企業向股東或其近親屬等,報銷與企業經營無關的業務招待費或贈送禮品等,其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在個人所得稅方面需要按照“股息紅利利息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3.業務招待費支出一般要求與經營活動“直接相關” 由于商業招待與個人消費的界限不好掌握,所以一般情況下業務招待應與經營活動直接相關,不是直接相關,則不得稅前扣除。比如是因企業銷售業務真實的商談而發生的費用。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