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
來源: 發(fā)布日期:2021-04-23 人氣:539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 2021-4-12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申報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fā)〔2021〕14號),現(xiàn)將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huán)境保護稅、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附件1)。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需先填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附件2)。《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附件3)所列文件、條款同時廢止。 二、自2021年5月1日起,海南、陜西、大連和廈門開展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試點,啟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和《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件4-10),《暫停執(zhí)行文件和條款清單》(附件11)所列文件、條款同時暫停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1-11【點擊下載】 1.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 2.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 3.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 4.《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 5.《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 6.《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 7.《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 8.《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 9.《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 10.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 11.暫停執(zhí)行文件和條款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 2021年4月12日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yè)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