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掛靠的兩種稅務處理模式和籌劃點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07-10 人氣:701 |
被掛靠方開票,開票了就要計收入,但是其利潤僅有管理費部分,就帶來了支付掛靠人款項的稅前扣除問題。實踐中有兩種可行的操作方法。 方法一,操作為掛靠人向被掛靠人提供建筑服務,掛靠人就收取的扣除管理費后的工程款,向被掛靠人開具建筑服務發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成本費用,全部向掛靠人開具發票,與被掛靠人無關。該模式操作簡便,對于被掛靠方而言,只要保證取得發票由掛靠人本人開具,也無接受虛開發票風險,缺點是容易被監管部門認定為非法分包。 方法二,操作為掛靠人以被掛靠人名義,采購材料,雇傭工人,勞務再分包……施工的成本費用,直接記入被掛靠人賬上,相關發票向被掛靠人開具。向掛靠人分配的扣除管理費后的項目利潤,以及應當取得發票無法取得發票的部分,由掛靠人開具建筑勞務發票。 對于掛靠方直接雇傭的工人,因為用工的法律主體是被掛靠人,因此無需取得發票,直接依據工資單,向掛靠方支付款項。當然,因為工資單屬于自制憑證,證明力有限,需要輔助以銀行轉賬記錄、現金收據,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記載詳細的工資清單佐證。 因為項目采購一般由掛靠人全權負責,被掛靠人很難控制發票的合法性,經常被稅務機關通知接受虛開發票、異常發票,面臨補繳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風險。 兩種方法的稅負比較 增值稅繳納多少,不能孤立的來看,需要對上下游系統考量。我們這邊就做個演示,要強調的是,演示只是介紹方法,實際操作一定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假設建設單位是政府,無需抵扣進項稅額,項目時間在2020年和2021年(享受小微1%優惠)。項目收入1000萬,采購進項稅額20萬,掛靠人為自然人且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可以開具專票。 方法一的稅負 掛靠人簡易+被掛靠人簡易=950*1%+(1000-950)*3%=11萬 掛靠人簡易+被掛靠人一般=950*1%+1000*9%-950*1%=90萬 方法二的稅負,假設掛靠人需要開具建筑服務發票400萬 掛靠人簡易+被掛靠人簡易=400*1%+(1000-400)*3%=22萬 掛靠人簡易+被掛靠人一般=400*1%+1000*9%-20-400*1%=70萬 結論:方法一下,掛靠人和被掛靠人均選擇簡易計稅,稅負最低。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