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造成的存貨損失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07-29 人氣:594 |
2021年第六號臺風“煙花”越來越近了。7月23日至25日,上海或將出現大暴雨。暴雨、洪水等都有可能造成存貨損失。今天申稅小微就為大家講講發生存貨損失時稅務上該怎么辦,一起來學習下吧—— 企業所得稅 一、臺風天導致的存貨損失符合企業所得稅中“損失”的標準嗎? 符合的。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二、這種損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及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和《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 三、損失的金額應該怎么確認呢? 存貨報廢、毀損或變質損失的確認,為其計稅成本扣除殘值及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 四、我需要提交什么資料申請嗎? 企業僅需填報《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其他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即可。 政策速遞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三條、第二十七條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 增值稅 一、怎么判斷我的存貨損失是不是“非正常損失”呢?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二、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情況有哪些?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們企業收到的保險賠付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不需要。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下列項目不征收增值稅: 1.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于《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用于公益事業的服務。 2.存款利息 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4.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政策速遞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二十四條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