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征個人所得稅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07-29 人氣:737 |
問: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是否屬于工資薪金? 答:按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除上述情形外,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屬于工資薪金,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答復單位: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答復時間:2021年07月27日 誤餐補助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2號)規定:“國稅發〔1994〕89號文件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發布日期:2015-11-20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