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08-26 人氣:739 |
企業在日常工作中會出現開具的普通發票丟失的情況,比如:在郵寄過程中丟失,報銷人員管理不當丟失。普通發票丟失后,如何處理?能否要求開票方直接補開發票? 一、不能直接補開發票 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企業開具普通發票后丟失后,由于沒有發生經營業務,開票單位不能直接補開發票。 二、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 企業應當發現普通發票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同時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將扣分。 三、入賬的基本規定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企業取得的普通發票丟失,應取得原開票單位加蓋公章證明且注明原來憑證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單位領導審批后作為原始憑證。 四、稅前扣除規定 企業普通發票丟失如何處理才能稅前扣除,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明確規定。各地根據當地情況,做出不同的規定,企業需要和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以下地方規定供參考: 山東省稅務局:開票方丟失發票聯的,應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接受行政處罰后,作廢該份發票或開具相應紅字發票,并重新開具發票給受票方。受票方丟失發票聯的,可持主管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向開票方請求重新開具發票。開票方據此開具紅字發票后,為其重新開具發票。 天津市稅務局:企業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通用機打發票,購買方企業暫憑加蓋銷貨方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及通過稅務部門網站“發票查驗系統”查詢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票面信息結果在稅前扣除。 福建省稅務局:納稅人可以憑原發票存根聯或記賬聯復印件、合同、付款憑證、書面報告回執等原始單證據實列支。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