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住房出租收入如何繳納增值稅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09-07 人氣:752 |
正常情況下,一般納稅人出租住房收入區分情況:營改增之前取得的不動產對外出租收入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營改增之后取得的不動產對外出租收入只能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9%。但為了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現行政策即《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適用該政策必須應注意以下四點:一是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二是向個人出租住房。出臺該政策的本義就是為了鼓勵企業住房出租,擴大住房租賃市場。三是出租的是住房并沒有要求不動產取得時間,也就是說即使不動產是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也可以適用政策。但應當注意的是:如果是營改增之后取得的不動產專門作為住房出租選擇簡易計稅的,對原取得不動產時已抵扣的進項稅要按照轉用住房時房屋的凈值轉出進項稅。四是該政策自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 注意:企業向本單位員工出租的住房收入,雖然有償提供了租賃服務,因為提供服務的對象是本企業的員工,在增值稅上,對于“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屬于非經營活動,因此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