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對賭,如何降低稅收風險?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09-15 人氣:960 |
企業對賭應當注意的四個風險 在資本市場上,我們能經常能看到企業對賭的案例,而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也出現越來越多帶有對賭性質的業務。那么什么是對賭?對賭是對未來不確定性事項的一種約定,即當參與一方實現某個事前約定的條件,則有權向另一方主張某項權利的約定。對賭帶有期權的性質,經常被用在資本市場上做為一種估值調整機制,解決交易雙方投資風險鎖定、交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如今,很多企業在經營中也引入了對賭機制,期望借助對賭條款達到鎖定風險、實現更大的利益的目的,但對賭是把雙刃劍,一旦不能掌控風險,企業將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因此,企業在對賭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風險。 一、合作對象無履約能力的風險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對賭看重是雙方的履約能力,一些企業簽訂對賭協議后會出現大量訴訟、行政違法,或者出現國家政策調整等情況,履約能力急劇下降,雖然有協議制約,但在到期前已經不具備履約能力。 建議:一方面要對合作方進行背景調查,全面了解合作公司的情況,在對賭協議中約定各方喪失履約能力的處理預案;另一方面應當對過程進行管理,一旦出現影響到企業履約的重大因素應當及時協商,中止或者終止對賭。 二、協議目標無法實現的風險 對賭的核心在于制定協議目標,這是雙方對未來預期的書面表現,通常情況下,信息占優勢的一方需要對目標進行承諾,雙方圍繞協議目標進行談判,最終確定對賭目標。然而現實中絕大部分對賭失敗的案例都是一方對目標合理性預計不足,過分自信或者過分悲觀,一旦內部出現危機或外部環境發生變化,協議目標就會無法實現。 建議:對賭雙方應當合理評估協議目標,在這個問題上多下功夫,多方調研,多做敏感性測試,把各種有利或不利因素都考慮進來,并且要制定出極端情況出現的應對策略并寫入協議,這樣才最可能實現共贏。 三、賭注超出承受能力的風險 最好的對賭一定是參與各方共贏的,比如京東與劉強東的對賭,有些企業在對賭時下注過猛,遠遠超出其承受能力,最后無法兌現。如近期的上市公司科華生物對賭案,雙方設置了對賭條款,隨著新冠疫情對目標公司業績的影響,按投資協議需要支付115億元股權轉讓款和違約金,而自身市值不過73億元(2021年9月13日市值),遠遠超出了其承受能力。 建議:賭注一定要設置閾值,把最壞的情況考慮進來,不要設置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賭注,否則遺患無窮。 四、遺漏的稅務風險 企業之間的對賭訴求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利益補償,包括現金補償、股份補償和其他經濟利益補償;二是鎖定價格波動風險,比如大宗原材料價格在某個時間段內鎖定等。前一種利益補償,補償支付方涉及計稅資產成本調整的問題,接受補償方涉及計稅收入和企業所得稅調整的問題(如果是實物補償還存在增值稅及附加問題)。很多參與對賭的企業認為這類業務不是企業常規業務,更多是資本層面的操作,將收到利益補償計入資本公積等科目,遺漏了企業所得稅;后一種鎖定價格波動風險除了正常交易的增值稅和印花稅外暫不涉及其他稅種。 建議:簽訂利益補償類型的對賭協議需要明確各方稅務責任及各自財稅處理,如無法確定是否應當做納稅申報,應當咨詢主管稅務機關,避免遺漏申報。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