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企業:莫讓稅務管理成短板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09-18 人氣:1559 |
前不久舉辦的2021年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吸引了143家國內外金融機構參展。其間,畢馬威中國深入解讀了《2021中國金融科技企業首席洞察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結合金融科技行業發展現狀預測其未來發展趨勢。《報告》通過調研分析200余家金融科技企業發現,我國金融科技企業呈現出初創企業多、研發費用占總成本比重上升空間大、投融資活動持續活躍等特點。專家提醒,作為金融市場的參與者,金融科技企業在不斷創新發展的同時,應關注可能產生的涉稅風險,牢牢守住合規底線。 初創企業重業務,稅務管理勿忽視 《報告》顯示,從受訪企業的成立年限來看,65%的受訪企業成立5年以上,18%的企業成立10年以上。同時,有超過1/3的受訪企業成立年限為5年以內。數據表明,初創企業是金融科技這一新興行業中的重要力量。 實務中,大部分初創企業重點關注業務發展,稅務管理意識不強,進而引發稅務風險,可能阻礙企業發展。 畢馬威中國北方區研發稅務服務負責人、稅務總監吳量告訴記者,金融科技初創企業往往對其行業特有的業務場景和相關稅務風險,缺乏全面的認識和把控。有些企業即使已經發生稅務風險,卻因為沒有意識到,未能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導致風險等級越來越高,甚至影響企業后期上市進程。不重視稅務團隊、稅務信息化等方面的建設,是金融科技初創企業存在的又一問題。目前,大部分初創企業為節約成本,通常不設置稅務管理專崗,且稅務申報大多為手工操作,不但效率較低而且容易出錯。在這樣的情況下,金融科技初創企業很難做到“稅務賦能業務”,不能在業務前端提前做出更為合理合規的稅務安排。 稅務團隊和信息化建設、稅務風險防范和稅務賦能業務,是稅務管理的“三大支柱”。畢馬威中國金融業務稅務主管合伙人張豪建議,金融科技初創企業應當提高對稅務管理的重視程度,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可分步提高稅務管理能力。首先,有必要對企業稅務合規情況進行全面的體檢,及時識別并化解相應稅務風險。在此基礎上,形成企業的稅務風險清單和合規操作指南。同時,企業應盡快完善稅務團隊建設、稅務信息化建設,必要時可借助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力量。 研發能力再提升,稅惠合規很重要 《報告》指出,技術的升級和創新離不開金融科技企業在研發和科技人才方面的持續投入。在研發費用占比(研發費用占總成本比重)方面,超半數受訪企業(54%)研發費用占比不足企業總成本的40%,研發費用占比超過總成本60%的企業僅為19%。可見,金融科技企業研發費用占比仍有較大上升空間。 吳量表示,深耕技術是金融科技企業發展戰略的重心,加大研發和科技人才投入力度,是金融科技企業未來發展的著力點。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鼓勵企業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比如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15%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等。張豪建議,金融科技企業有必要建立成體系的管理制度,用足用好這些稅收優惠政策,不斷提高自身研發能力。 實踐中,金融科技企業在享受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時,有許多細節問題需要注意。比如,企業獲得知識產權的情況,將直接影響其能否享受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但是,一些金融科技企業常常只滿足于軟件著作權的申請,忽視了與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申請,沒有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的證明,可能導致企業無法用足用好稅收優惠。 此外,如果金融科技企業僅以提供服務為主營業務,在申請享受軟件企業稅收優惠時,其取得的主營業務收入可能不會被認為是軟件收入,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提前評估判斷,以免錯誤享受稅收優惠。 投資融資很活躍,稅務安排要合理 《報告》提到,金融科技領域投融資活動持續活躍,主要投資方包括風險投資(VC)、私募股權投資(PE)、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和個人投資等。調研數據顯示,與往年相比,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以及個人投資占比明顯增加。 近年來,金融科技企業在資本市場上愈發活躍,吸引了不少傳統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的關注。吳量認為,傳統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加大對金融科技企業的投資,有利于快速提高其跨界業務整合能力和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市場競爭優勢。需要提醒的是,金融科技企業在上市融資過程中,應當提前做好股權架構安排,確保相關業務的稅務合規性,以免引發稅務風險。 具體來說,在上市重組階段,金融科技企業應當提前測算架構搭建和重組過程產生的稅負、大股東的稅負,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最為合理的方案。如果涉及海外架構的搭建,在重組時還應注意是否存在間接轉讓相關國家應稅財產的情況,依據稅收政策和稅收協定規定,合規繳納稅款。張豪同時提醒,存在海外架構的金融科技企業,有必要考慮開曼經濟實質法案等政策對架構的影響。在未來持有階段,企業需要關注股息分紅帶來的稅務影響、特殊目的機構(SPV)的經濟實質和稅務身份等事項。后期退出時,涉及海外架構的企業還應關注是否構成受控外國公司等稅務問題。 為了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一些金融科技企業傾向于制定員工持股計劃以充分吸引、激勵人才,這其中,也有許多涉稅問題需要引起企業的關注。比如在選擇持股平臺形式時,應提前測算合伙企業和公司制企業的稅務影響。在選擇激勵類型時,提前測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和限制性股票等不同激勵方式的稅務影響。同時,企業還應關注股票激勵費用的稅前扣除問題,以及是否存在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張豪建議相關企業,在制定員工持股計劃前,有必要通過合理的稅務安排,在合規的基礎上,減少人才激勵過程中的稅收成本。 ■鏈接 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翻譯自英文合成詞Fintech,即Financial Technology的縮寫,指通過利用各類科技手段創新傳統金融行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提升效率并有效降低運營成本。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的定義,金融科技主要指由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興前沿技術帶動,對金融市場以及金融服務業務供給產生重大影響的新興業務模式、新技術應用和新產品服務等。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