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涉稅問題高頻問答特別篇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10-13 人氣:945 |
雁言稅語按:9月中旬,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以下簡稱“《公告》”),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進一步做出明確。此次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和以往相比有些許不同之處,不僅對研發支出的賬表樣式做了簡化,對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計算方法也回歸研發費用總額計算的規定。 1.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預繳申報便可以享受嗎,享受優惠有幾種方式。 答:企業預繳申報時便可以享受。 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預繳申報選擇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另外一種就是采取匯算清繳申報的方式。兩種方式皆可,由企業自行選擇。 2.對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選擇預繳申報,今年(2021年)有什么新規定? 答:此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在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平時預繳時不享受。今年3月底,財稅部門明確,在10月份預繳申報時,允許企業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根據國務院最新部署,《公告》明確在今年10月份預繳申報時,允許企業多享受一個季度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也就是說,企業在10月預繳申報時需整理前三個季度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資料。但是,10月預繳申報三個季度的規定目前僅適用2021年度。 3.企業預繳申報選擇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在留存備查資料整理上,有什么要求? 答:企業預繳申報選擇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在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應當在第三季度預繳申報完成時,將相關資料一并留存備查。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并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2021年可整理歸集前三個季度)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只填不報。 4.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與以往相比,還需要分自主研發、委外研發、集中研發和合作研發輔助帳嗎;和以前版本相比,新版研發項目登記有什么獨到之處? 答:不需要。 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包括自主研發、委托研發、合作研發、集中研發等4類輔助賬和輔助賬匯總表樣式,共“4張輔助賬+1張匯總表”。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將4類輔助賬樣式合并為一類,共“1張輔助賬+1張匯總表”,總體上減少了輔助賬樣式的數量。 對于單個研發項目涉及多種研發形式的,該研發項目只需建立一套輔助賬,無需再按不同研發形式分別設置輔助賬。比如,某一研發項目,其一部分采取自主研發形式,另一部分采取委托研發形式,企業不必分別設置自主研發和委托研發兩套輔助賬,對同時包括兩種及兩種以上研發形式的支出,統一在一套輔助賬中歸集。 5.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實施后,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還有效嗎,仍使用老版本輔助賬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公告》頒布的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僅是為企業享受加計扣除政策提供一個參照使用的樣本,該樣本不強制執行。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發布后,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繼續有效。 如果繼續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的,可以參考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對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公式等進行相應調整。 6.我企業可不可以自行設計輔助賬樣式,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可以。 納稅人可以自行設計輔助賬樣式,企業自行設計的輔助賬樣式,應當至少包括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所列數據項,且邏輯關系一致,能準確歸集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7.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增加了“會計憑證加載金額”和“稅法規定的歸集金額”,這個表示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在輔助賬使用記錄中加入“會計憑證記載金額”“稅法規定的歸集金額”,對加計扣除歸集數據和會計口徑差異一目了然,方便了資料整理和數據核對。 會計憑證記載金額是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核算的金額填寫。每張會計憑證對應一個行次,若一張會計憑證上記載了多項不同類型的費用的,如既記載了人員人工費用,又記載了其他相關費用,可填寫在同一行,無需再分行填寫。 稅法規定的歸集金額填寫對應的會計憑證中可納入加計扣除范圍的研發費用的金額。 8.會計核算明細賬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輔助賬有什么關系;研發活動設立的輔助賬對支出劃分有特別要求,可不可以把生產成本部分列支進來? 答:核算研發項目的核算明細是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前提和基礎。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9.實施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公告后,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留存備查資料涉及涉及的賬、表包括哪幾類,它們之間是什么關系? 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留存備查資料涉及的賬表涉及《“研發支出”輔助賬》《“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其中,《“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數據來源于各項研發費用輔助賬,《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數據來源于《“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 10.研發支出輔助賬有幾種登記方法,可不可以合并登記? 答:輔助賬費用明細登記可以逐日逐筆登記,也可定期匯總登記。可以按照實際情況擴展研發支出明細,但不得合并明細。 11.研發費用明細賬能直接過渡到輔助賬嗎,請簡述原因。 答:不能。 會計研發費用明細賬依據是研發費用歸集的會計核算口徑按照的是《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依據的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等文,因政策依據不同不能直接用于加計扣除,有些口徑是稅法不允許加計扣的。比如,企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只允許委托境外機構的研發費用作為加計扣除基數。 12.研發支出輔助賬是如何過渡到輔助賬匯總表、優惠明細表的? 答:過程如下: ①企業應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從憑證級別記錄各個項目的研發支出,并將每筆研發支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7 年第 40 號列明的可加計扣除的六大類研發費用類別進行歸類。按照會計處理情況,選填研發支出輔助賬“費用化”或“資本化”,將符合條件的會計明細賬(匯總信息)借方發生額明細按照各項目的“項目編號”“項目名稱”等逐項目填列在輔助賬對應費用明細欄下方。 ②將輔助賬各項目數據匯總到輔助賬匯總表。同時注意,匯總表下方“費用化”“資本化”數據需要匯總。 ③根據輔助賬匯總額數據的填報。最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按照《“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填報。 13.研發費用輔助賬同一項目需不需要分階段設賬,可以一起記入輔助賬嗎? 答:和會計核算一樣,企業研發支出加計扣除應當嚴格區分研究階段、開發階段,同一個研發項目的費用化支出和資本化支出也應當分別設置輔助賬簿。 當研發項目在研發初期采取費用化方式時,支出類型填寫“費用化”,按規定設置輔助賬;當該項目進入資本化階段后,費用化輔助賬完成情況選擇“已結束”;同時對該項目新設輔助賬,將支出類型選擇為“資本化”,按規定歸集該項目的資本化支出。 14.我企業2021年有個項目進入資本化階段,今年結不了項目,請問該項目需要在明年另外立賬嗎? 答:支出類型為“資本化”的跨年度研發項目,可僅設置一套輔助賬,在形成無形資產年度再將相關數據填寫匯總表。 企業也可根據自身核算方式,選擇每年新設輔助賬,在輔助賬中自行新增“期初余額”行次,實現每個年度資本化金額的結轉,在形成無形資產年度再將相關數據填寫到匯總表。 15.“其他相關費用”現在是怎么計算的,和以往相比有什么優點,試舉例證明。 答:按財稅〔2015〕119號政策規定,其他相關費用采取限額管理方式,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10%。但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規定是按每一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對于有多個研發項目的企業,有的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占比不到10%,有的超過10%,不同研發項目的限額不能調劑使用。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方便計算,讓企業更多地享受優惠,《公告》將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調整為按全部項目統一計算,不再分項目計算。這種改變不僅簡化了計算,更增加企業能夠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總額,對企業來說是一大利好。 舉例:果果公司2021年度有RD1、RD2和RD3三個研發項目。RD1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為80萬元,其他相關費用為12萬元;RD2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為85萬元,其他相關費用為8萬元;RD3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為120萬元,其他相關費用為13萬元。試比較新舊政策在“其他相關費用”的差異。 ①按照97號公告的計算方法 RD1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為8.89萬元[80*10%/(1-10%)],按照孰小原則,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為8.89萬元。 RD2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為9.44萬元[85*10%/(1-10%)],按照孰小原則,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為8萬元。 RD3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為13.33萬元[120*10%/(1-10%)],按照孰小原則,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為13萬元。三個項目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合計為29.89萬元。 ②按照《公告》明確的計算方法 三個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為31.67萬元[(80+85+120)*10%/(1-10%)],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為31.67萬元,大于單個項目匯總的29.89萬元,擴大了納稅人其他相關費用允許加計扣除的金額,且僅需計算一次,減輕了工作量。 16.現行政策規定,對于資本化項目“其他相關費用”允許加計扣除金額如何確定? 答:按現行政策,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是以全部項目統一計算,結合匯總的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額和計算得出的限額來確定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會有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各項目其他相關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合計小于限額,這種情況直接填報實際發生額即可;另一種情況是,各項目其他相關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合計大于限額,這時取限額填報。 資本化項目取限額填報步驟如下: 第一步按當年全部費用化項目和當年已結束的資本化項目統一計算出當年全部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第二步,比較“其他相關費用”限額及其實際發生數的大小,確定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金額; 第三步,用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金額除以全部資本化項目實際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得出可加計扣除比例; 第四步,用可加計扣除比例乘以每個資本化項目實際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得出單個資本化項目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與該項目其他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一并在以后年度攤銷。 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在填寫說明中明確了具體的計算公式,企業可根據公式準確計算。 案例 果果石墨烯節能燈有限公司為非科技型中小企業,2021年度進行研發活動項目名稱為RD1、RD2-1和RD2-2。RD1費用化;項目RD2費用化階段RD2-1,資本化階段RD2-2。有關項目資料如下: RD1項目研究階段共發生研發費用134.22萬元,其中,研發人員工資薪金56萬元,五險一金4萬元;直接消耗的材料費用10萬元,直接消耗燃料為8萬元,用于試制產品檢驗費為5萬元;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折舊費為12萬元;用于研發活動的專利權攤銷費用為7萬元;新產品設計費用為17萬元;專家咨詢費用13.22萬元,職工補充養老保險2萬元。 RD2-1開發階段不符合資本化的消耗材料為3.3萬元,該項目2021年2月10日開始資本化(RD2-2)年8月20日停止資本化結轉無形資產。當年共發生研發費用151萬元,其中,開發階段符合資本化條件的研發人員工資薪金為63萬元,五險一金5萬元,外聘研發人員勞務費用10萬元;直接消耗材料費用12萬元,直接消耗動力費用5萬元,租賃方式租入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用為5.5萬元;研發活動儀器折舊費為17.2萬元;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攤銷費用為7萬元;新產品設計費8萬元;技術資料、資料翻譯費等相關費用12萬元,職工補充養老保險3萬元。該無形資產按10年攤銷。2020年度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在2021年5月實現銷售,該產品已計入上年度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部分為25萬元。 請填寫2021年第三季度留存備查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表A107012)和主表。 【解析】 (1)財務數據 RD1項目研發費用一至五項費用小計=600000+230000+120000+70000+170000=1190000(元) RD2-1項目研發費用一至五項費用小計為33000元 RD2-2項目研發費用一至五項費用小計=780000+225000+172000+70000+80000=1327000(萬元) 其他相關費用限額=(1190000+33000+1327000)*10%/(1-90%)=283333.33(元)<3022000元,經限額調整后其他相關費用為283333.33元。 各項目其他相關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合計大于限額,這時取限額填報, 可加計扣除比例:283333.33/302200=1≈0.9375689 RD2-2單個資本化項目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為140635.34元(150000*0.9375689),與該項目其他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在2021年8月開始攤銷。 RD1其他相關費用金額為142697.99元 RD2-2資本化部分金額:1327000+140635.34=1467635.34(元) 年度研發費用小計=1190000+142697.99+33000+1467635.34=2833333.33(元), 其中,本年費用化金額=1365697.99(元),資本化金額=1467635.34(元) 本年形成無形資產攤銷額(第3季度)= 1467635.34/10/12*2=24460.59(元) 允許扣除的研發費用合計=本年費用化金額+無形資產攤銷額=1365697.99+24460.59=1390158.58(元) 本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允許扣除的研發費用合計-銷售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對應的材料費用)加計扣除比例=(1390158.58-250000)100%=1140158.58(元)。 (2)填表 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注意:該表預繳只填不報,留存備查)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