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退役軍人創業就業,享受“專屬”優惠,這些政策細節要辨清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10-16 人氣:1045 |
近期,退役軍人事務部、稅務總局等1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圍繞拓寬就業渠道、強化培育賦能和加強政策支持等提出13條舉措,其中包括落實財稅優惠政策。實際上,為促進退役軍人更好地創業就業,我國先后出臺了不少“專屬”稅收優惠政策。從實踐看,這些優惠政策的適用主體、適用條件等不盡相同,退役軍人和用人單位有必要加強對相應優惠政策的學習理解,更順暢地用好稅收優惠,讓退役軍人這支寶貴的人才隊伍更充分地發揮作用。 退役軍人:自主創業有優惠,政策細節要辨清 退役士兵如果選擇自主創業,可享受限額扣減優惠。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608號)的規定,退出現役并按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如果從事的是個體經營,那么,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月起,在3年內(36個月,下同)按照每戶每年12000元,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在具體適用該政策時,有一些細節需要注意。適用主體必須是個體工商戶而非企業。扣減順序依次為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只有前面稅種的稅額扣減完了,且還有剩余,才能扣減下一個稅種。實際減免稅額不完全等于扣減限額,如果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減免稅額以實際繳納稅款為限;大于扣減限額的,以扣減限額為限。如果實際經營期不足1年的,還應當按月換算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費)依據,是享受本優惠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舉例來說,張先生是一名2017年退役的士兵。2021年7月,張先生在浙江省注冊成立一家個體工商戶甲商戶,并登記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7月~9月甲商戶共取得增值稅應稅收入50萬元。根據浙江省的相關規定,因為實際經營期不足1年,減免稅限額為14400÷12×3=3600元,甲商戶在10月份申報繳納第三季度的增值稅為500000×1%-3600=1400(元)。(不考慮其他優惠情況。) 張先生只需在浙江省電子稅務局有關退役士兵采集模塊,按照頁面要求填寫年度、本人姓名、《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編號和當年度工作時間(月)等信息后,在當期《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和《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填寫減征額3600元即可。 軍隊轉業干部自主創業,可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收入,3年內免征增值稅。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從事個體經營,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要注意準確理解軍隊轉業干部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政策的異同。這兩項稅收優惠政策的相同點在于,享受優惠的主體,都是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且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不同點則是,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的經營范圍是提供應稅服務,而享受個人所得稅免征優惠沒有經營范圍的限制要求。 比如,陳先生和李先生都是軍隊轉業的干部,都登記了個體工商戶。陳先生開的是超市,經營范圍是銷售貨物,則不能享受3年免征增值稅的優惠,但可以享受3年免征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優惠;而李先生開的是餐飲店,增值稅經營范圍是餐飲服務,不但可以享受3年免征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優惠,還可以享受3年免征增值稅優惠。 安置企業:免稅優惠有條件,限額扣減要算對 企業吸納退役士兵,可以享受限額扣減優惠。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 與退役士兵自主創業不同,這一優惠政策的適用主體是企業,而《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第三條規定,本通知所稱企業是指屬于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等單位。所以,只要是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都可以適用這一優惠政策。 企業要想享受該優惠,需要注意,招用退役士兵,須與其簽訂一年以上的合同,并且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換句話說,臨時性的招用不行,沒有按要求給退役士兵繳納社會保險的也不行。 而該政策的期限、限額要求,城市維護建設稅等附加稅費的計稅(費)依據以及各稅種的扣減順序,與退役士兵自主創業的政策大同小異,差別在于最后一個扣減的稅種不是個人所得稅而是企業所得稅。增值稅、附加稅費在月度或者季度申報時,可以直接扣減,企業所得稅則需要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間,用差額部分計算扣減,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 比如,乙公司是浙江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1月,乙公司與15位退役士兵簽訂了多年的勞動合同,并依法為他們繳納了社會保險。根據政策規定,乙公司適用上述優惠政策,可以扣減增值稅、附加稅費和企業所得稅。根據浙江省相關規定,乙公司2020年全年可扣減的限額總額為9000×15=135000(元)。如果當年乙公司增值稅應納稅額為130000元,附加稅費為1560元,那么,扣減后余額為:135000-130000-1560=3440(元),剩余的3440元還可以在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扣減。(不考慮其他優惠情況。) 乙公司只需進入浙江省電子稅務局有關退役士兵采集模塊,按照頁面要求填寫招錄的退役士兵的工作年度、退役士兵姓名、《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編號和當年度工作時間(月)等信息后,并在申報時填寫減征額,即可享受上述優惠。 如果安置的是軍隊轉業干部,相關企業可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根據政策規定,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收入,3年內免征增值稅。 實務中,有的企業在享受這項政策時存在誤區,認為只要安置了軍隊轉業干部,就可以享受這項優惠。筆者提醒企業注意,適用該政策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被安置人員是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的軍人;二是人數占比上,安置軍人人數要占企業總人數60%(含)以上。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