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商貿企業稅負管控的底線思維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10-23 人氣:897 |
前言:合理節約稅負是企業財稅管控的方向之一,也是企業財務人員價值的重要體現,那么,如何幫助企業合理降低稅負?降到什么水平算是合理?面對老板一而再而三的降稅指示?企業財務人員到底該怎么辦?如何找到合理稅負籌劃空間?如何平衡稅負與風險之間的矛盾?是每一個財務人員都值得思考的問題!本文筆者從稅負管控視角談一談商貿企業稅負管控的底線和方向問題。 眾所周知,商貿企業一定程度上做的是低買高賣的買賣,涉及的主要稅種為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因此,對于商貿企業而言,稅負管控的方向便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兩大稅種,但商貿企業業務經營模式非常簡單,稅費繳納方式也很清晰明了—貨物一進一出、進銷相抵繳納增值稅,賺取差價部分(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僅就單一商貿公司本身而言,似乎并無太大稅收籌劃空間。 至于如何針對商貿公司做稅收籌劃,并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說清楚的,但商貿公司稅負管控的底線或者紅線筆者認為是清晰的。 首先,對于增值稅而言,依據增值稅抵扣原理,假設商貿企業成本全部可以取得同稅率可抵扣專票的基礎上(完美又理想),經公式推演可得出結論為:增值稅稅負率=毛利率×稅率,具體推演過程如下: A、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收入×稅率-成本×稅率)=(收入-成本)×稅率 B、毛利=收入-成本 將B代入A 得到C:增值稅=毛利×稅率 D:增值稅稅負率=增值稅/收入 將C代入D 得到E:增值稅稅負率=毛利×稅率/收入=毛利率×稅率 綜上,對于商貿公司而言,增值稅稅負管控方向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購進業務應爭取取得專用發票;(2)購銷稅率原則上應保持一致,有條件的情況下,可通過優化產品結構、經營模式,爭取實現以低于進項稅率對外銷售的目的。(3)在于下游企業的合同簽訂上,避免低稅率貨物服務于稅率貨物服務混合銷售適用高稅率開票的情況。(4)切忌為降低稅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充實成本。 其次,對于企業所得稅而言,以陜西為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8號)在核定征收情況下,陜西省范圍內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其應稅所得率按以下標準執行: 由上表可見,陜西省對于“批發和零售貿易業”在核定征收的情況下,制定應納稅所得稅率為4%,由此可計算得出,商貿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負率為1%(4%*25%),因此,在不具備查賬征收條件的情況下,享受核定征收的商貿企業企業所得稅較查賬征收而言操作更簡單方便,稅負更低。我們可以由此反向思考一下,對于商貿企業而言,如果有條件申請核定征收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如果無法申請核定征收,1%的企業所得稅稅負率可作為稅負管控的底線來指導實務稅收籌劃工作。企業所得稅稅負管控的思路和方向有很多,筆者在此列舉其中幾點供大家參考:(1)對于無票便可稅前扣除的政策運用,比如:現金折扣政策、政府補助政策;(2)有票方可稅前扣除業務,一定要取得相應成本費用發票,如:銀行借款利息支出;票據貼現利息支出等;(3)無法及時取得發票的特殊情況下,充分合理利用預估成本,以時間換空間,爭取在匯算清繳前取得合規發票;(3)配合財稅政策,合理設計銷售合同銷售方式、結算方式平衡收入端的確認方式、確認時間以及與成本結轉的配比方式;(4)合理運用財稅優惠政策,以實現優化稅負、稅率的目的,比如:西部大開發政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政策等;(5)根據經營特點,合理設計股權架構、業務模式,實現不同主體利潤通道、以及利潤留存的安排,進而解決股東分紅個稅問題,最終實現配合股東實現合理合法落袋為安的目的。(6)其他…… 最后想說的是,財稅政策都是相似的,但每家企業對于財稅政策運用的程度各有各的不同,以上商貿企業稅負管控思路和方向,僅供大家參考,不作為實務操作依據,希望以上分享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