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喪失公司股權控制權的良策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11-01 人氣:1029 |
作為一個有限責任公司(賺錢公司)的股東,是以自然人股東好還是以有限公司股東(法人股東)好的問題,一直困擾很多創業者和原始股東的熱點和焦點問題。通過現實調研發現,許多民營企業老板在注冊公司時,無論注冊多少家公司,都以自然人作為公司的股東。這存在很多法風險和稅務風險,本文只討論法律風險:以自然人作為公司股東,在未來引進新的投資者而稀釋原始股東或原始創始人的股權過程中,原始股東或原始創始人將失去公司的股權控制權,將會出現“自己養大的兒子叫別人為爹”的現象。現以案例分析如下。 假設“某某有限責任公司”由三位自然人股東:甲占股70%,乙占股10%、丙占股20%。股權架構圖如下圖1所示: 股權架構圖1: 經過幾年的發展后,未來擴大規模,加速發展,“某某有限責任公司”準備增資擴股,引進新的投資者丁有限責任公司,丁有限責任公司在“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中占股30%,經過增資擴股后的股權架構圖如下圖2所示: 股權架構圖2: 通過以上增資擴股后,作為在“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中擁有絕對控制權(占股70%)的原始股東甲,其股權比例稀釋降為49%,在“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中喪失了股權控制權(因為49%小于相對控制權的生命線51%,和絕對控制權生命線67%)。即通過增資擴股后的原始股東甲已經喪失了對“某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控制權。 如果要保持自然人股東甲在“某某有限責任公司”的控制權不喪失,則必須設立有限公司股權架構。即要將自然人股東甲、乙、丙共同投資設立一家不做具體業務,只是做股權投資業務的“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不做業務)”,然后以該“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不做業務)”100%投資設立“某某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架構圖如下圖3所示: 股權架構圖3: 同樣,經過增資擴股,引進新的投資者丁有限責任公司,丁有限責任公司在“某某有限責任公司”占30%的股權。經過股權稀釋后,“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不做業務)”占有“某某有限責任公司”70%的股權,擁有“某某有限責任公司”的絕對控制權(70%股權比例大于絕對控制權生命線67%)。而原始股東甲占“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不做業務)”70%的股權比例沒有變,擁有“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不做業務)”的絕對控制權,從而擁有“某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絕對控制權。股權架構圖如下圖4所示: 股權架構圖4: 因此,通過以上股權架構分析,自然人股東通過“有限公司的股權持股平臺”間接持有實體公司(賺錢公司)的股權,在今后的增資擴股過程中,雖然新的投資者的進入而會稀釋原始股東的股權比例,但是原始股東不會喪失公司的股權控制權。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