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之間房屋過戶稅務大比拼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11-16 人氣:983 |
前言 好友大明最近遇到了難題,老是愁眉不展,經過詢問得知,2015年10月,大明以100萬元價格購入重慶市一套住房(該住房為大明唯一住房),面積120平方米。2020年12月,大明準備將該住房過戶給自己的兒子小明(經稅務機關確認的不含稅市場價格為200萬元),小明已有一套住房。并且小明計劃持有2年以后再以250萬元的價格將該套住房對外出售。大明聽鄰居說,之前他們把房子過戶給孩子交了不少稅,一時間,大明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最終找到了老朋友小必來幫忙。 下面我們就分幾種情況詳細來分析,假設除相關稅費外,不考慮轉讓過程中的其他費用,六稅二費減半征收,契稅稅率為3%。 方案一:大明采取贈與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小明,兩年后小明再將房屋出售 1、贈與環節 大明涉稅情況: (1)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3,個人將不動產無償贈送給子女可以免征增值稅。 (2)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房屋轉讓需要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2000000*0.05%*50%=500元。 (3)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房屋產權人將房屋贈與子女,雙方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4)土地增值稅 根據財稅字[1995]48號、土地增值稅條例實施細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贈與直系親屬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小明涉稅情況: (1)契稅 根據國稅發[2006]144號、《契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贈與房屋過程中,接受贈與的個人需依法全額繳納契稅。 應納稅額=2000000*3%=60000元。 (2)印花稅 按照產權轉移數據繳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2000000*0.05%*50%=500元。 (3)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房屋產權人將房屋贈與子女,雙方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出售環節 (1)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3,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2)印花稅 根據財稅[2008]137號第二條,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繳納印花稅。 (3)土地增值稅 根據財稅[2008]137號第三條,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繳納土地增值稅。 (4)個人所得稅 按照實際成本計算征收時,根據財稅[2009]78號第五條,轉讓受贈房屋時,扣除的成本金額為原捐贈人的實際購置成本、贈與及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 應納稅額=(2500000-1000000-60000-500)*20%=287900元 實務操作中,在房管中心辦理過戶時系統直接按照核定征收計算應納稅額,重慶市目前個人銷售住宅的核定征收率為1%。如果按照核定征收模式,應納稅額為25000元(250萬元*1%)。 此方案下大明和小明最低納稅款為500+60000+500+25000=86000元。 方案二:大明先將該住房以2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小明,兩年后再以250萬元對外出售 1、大明出售住房環節 大明涉稅情況: (1)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3,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2)印花稅 根據財稅[2008]137號第二條,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繳納印花稅。 (3)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稅發[2007]33號第三條,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 (4)土地增值稅 根據財稅[2008]137號第三條,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繳納土地增值稅。 小明涉稅情況: (1)契稅 根據財稅[2016]23號,個人購買第二套改善用房,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繳納契稅。 應納稅額=2000000*2%=40000元。 (2)印花稅 根據財稅[2008]137號第二條,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繳納印花稅。 2、小明出售環節 (1)增值稅:免征。 (2)印花稅:暫免征收。 (3)土地增值稅:暫免征收。 (4)個人所得稅 若采用計算征收的方式: 應納稅額=(2500000-2000000-40000)*20%=92000元 同方案一,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小明應納個人所得稅金額為25000元。 方案二下大明和小明的整體最低稅負=40000+25000=65000元。 方案三:大明直接將住房對外銷售,再將銷售貨幣贈與小明。 該方案下,為保持與以上方案一致口徑,確保銷售價款能夠達到250萬元,大明需繼續持有房屋2年后再進行轉讓。 1、出售環節 (1)增值稅:免征。 (2)印花稅:免征。 (3)土地增值稅:免征。 (4)個人所得稅:免征。 2、大明贈與銷售款項給小明 不存在稅款。 方案三下整體稅負為0。 小必總結 經過以上分析,大家有贈送房屋的情況,大概心里有數了吧?不同方案下的稅負差異可見一斑,有房屋過戶的親們,且要好好分析呀! 另外不論親子之間,夫妻之間進行房產交易,都是我們所謂的大家庭內部的交易行為。但是近來房地產稅的呼聲頗高,新的房地產稅極有可能把以上大家庭進行細化拆分,以標準范圍內的小家庭為單位,確認人均面積,對于超過人均面積的部分按照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稅(目前推測),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家庭單元如何確認,房產如果落戶,將是我們后續關注的問題。對于房屋到底要不要過戶,我們也不用操之過急,先把握好當下的稅收,同時高瞻遠矚,持續關注房地產稅的后續走勢,待政策落地,我們將繼續為大家分析。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