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抵減政策即將到期,是否要做個籌劃安排 |
來源: 發(fā)布日期:2021-12-07 人氣:1084 |
01、加計抵減政策即將到期 《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guī)定: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 按現(xiàn)有文件規(guī)定,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zhí)行期限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這里的執(zhí)行期限是指稅款所屬期)。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zhí)行到期后,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例如您在2021年11月所屬期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二、加計抵減情況”第6列“期末余額”為20000元,該余額可在2021年12月所屬期抵減應納稅額;若到2021年12月所屬期申報抵減12000元,仍有加計抵減“期末余額”8000元,因政策在2021年12月31日到期,以后的所屬期該余額不可再進行抵減。也就是說,若屆時政策不延續(xù),結余的8000元就白白浪費了! 02、是否要做個籌劃安排? 如果公司平時進項稅充足,加計抵減留有余額沒有抵完,會體現(xiàn)在申報表附表四的期末余額欄次里。若屆時政策不延續(xù),結余的8000元就白白浪費了!年末的最后兩個月,我們是不是可以適當?shù)淖鲆幌禄I劃安排,盡量把前期加計抵減的余額用足,充分享受稅收利益呢?在進項稅充足的情況下,如果全部勾選,當月依然沒有增值稅應納稅額產生,那么加計抵減余額也就無法使用。所以我們可以測算一下,在銷項稅一定的情況下,根據(jù)前期留抵和加計抵減余額倒推一下當期勾選多少發(fā)票合適,能夠讓加計余額充分利用!也就是說不要把進項全部勾選,而是留足空間消化前期留下的加計數(shù)。 沒有期末余額的小伙伴還需要考慮嗎?稅喵提醒您,12月31日前的進項稅額可以加計,所以更要催促業(yè)務員把該取得的發(fā)票都開回來啊! 03、應計未計加計抵減額的,還可以補救嗎? 如果納稅人滿足加計抵減條件,但未及時計提加計抵減額,允許納稅人在以后的申報期(政策執(zhí)行期限內)補充計提加計抵減額。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二、加計抵減情況”第2列“本期發(fā)生額”中。 沒享受的要抓緊啦! 04、加計抵減政策還會延續(xù)嗎? 增值稅稅率下調了好幾次,但6%稅率一直沒有變化,為了共享減稅降費,出臺加計抵減政策,從這個角度看,背景沒有變化。但政策是否延續(xù),尚無定論,還是要提前做好準備!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yè)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