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前處置存貨稅務處理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12-26 人氣:879 |
企業注銷時折價銷售需要按照賬面價值繳納增值稅嗎? 企業注銷時因存貨貶值,故按照折價銷售處理繳納增值稅,但是稅務堅持按照賬面價值繳納增值稅,請問有什么依據嗎? 解答: 您的問題涉及到如下規定: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估計您們銷售這部分存貨的時候,沒有開具發票或開具發票不符合上述規定。 2.《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 稅務局要求按照賬面價值繳納增值稅,很有可能就是認為您們的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并且無正當理由。比如,市面上相同的商品或類似的商品價格明顯高于您們的銷售價格,稅務局就會懷疑您們為了注銷是故意低價“銷售”商品,其實您們的商品早就不存在了(銷售沒有入賬),因為這是很多中小企業的慣用手法,稅務局也是心知肚明。 如果您們心中無鬼,且有切實的證據,也不怕稅務局去查舊賬,您們就可以跟稅務局好好辯論和爭取一番,否則就按照稅務局要求的做吧。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