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究竟如何證明其真實性? |
來源: 發布日期:2022-01-08 人氣:927 |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究竟如何證明其真實性? 又到了年終大盤點的時候,企業人員在進行資產核實的時候,經常發現有一些資產已經發生了損失,但是總是在苦惱如何將這些損失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因為隨著國家放管服的不斷推進,所有的很多資料都不再需要向稅務機關報備,因此對很多財務人員就有一種無所適從的感覺。小編今天帶領大家一起來梳理一下資產損失在稅前扣除需要一些條件或者資料。 【定義】 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應稅收入有關的資產損失 資產損失包括現金損失,存款損失,壞賬損失,貸款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被盜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類型】 1、實際資產損失: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 例如:企業處置賬面價值為50萬的固定資產,取得轉讓收入30萬,那么這20萬就屬于實際資產損失。 2、法定資產損失: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 例如:企業應收賬款為100萬,因為對方三年仍然沒有給,會計上認為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因為對方仍然存續,所以這個損失就屬于法定資產損失 【證據類型】 企業資產損失相關的證據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和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 1、外部證據: (一)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者裁定; (二)公安機關的立案結案證明、回復; (三)工商部門出具的注銷、吊銷及停業證明; (四)企業的破產清算公告或清償文件; (五)行政機關的公文; (六)專業技術部門的鑒定報告; (七)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經濟鑒定證明;(此項規定隨著國家放管服的改革,已經不要求企業留存備查) (八)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 (九)保險公司對投保資產出具的出險調查單、理賠計算單等保險單據; (十)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證據。 2、內部證據: (一)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和原始憑證; (二)資產盤點表; (三)相關經濟行為的業務合同; (四)企業內部技術鑒定部門的鑒定文件或資料; (五)企業內部核批文件及有關情況說明; (六)對責任人由于經營管理責任造成損失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說明; (七)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和企業財務負責人對特定事項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的聲明。 【提醒事項】 1、企業在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必須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稅前扣除; 2、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資產損失內部核銷管理制度,及時收集、整理、編制、審核、申報、保存資產損失稅前扣除證據材料,留存備查; 3、企業需保證資料的有效性、真實性、合法性。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