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后轉”還是“先轉后分”更節稅?這要從四個方面來考慮 |
來源: 發布日期:2022-01-08 人氣:1021 |
“先分后轉”還是“先轉后分”更節稅?這要從四個方面來考慮: 1、股權轉讓方是自然人、還是法人企業? 2、股權受讓方是自然人、還是法人企業? 3、若股權受讓方是法人企業,該法人企業的股東是自然人、還是另一個法人企業? 4、上一家的股權轉讓收入將是下一家的股權轉讓成本(計稅基礎),必須“先股轉-后分紅-再股轉”或者是“先分紅-后股轉-再股轉”全環節聯動來測算股權轉讓稅收負擔。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的股權轉讓是按次結算,虧損沒有后續彌補機制,而法人企業股權轉讓虧損需要并入當期所得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或是結轉以后年度彌補虧損。
以一個例子來說明,“被投資企業實收資本1000萬元,未分配利潤500萬元,A股東轉讓60%股權,對應的投資成本600萬元(凈資產核定法)”,經測算,得出以下結論: 1、轉讓方、受讓方同為自然人的話,“先分后轉”稅收負擔最低; 2、轉讓方為自然人,受讓方為法人企業,需要再分析該法人企業的股東是自然人還是另一個法人企業: 2.1 該法人企業的股東是另一個法人企業的話,“先轉后分”的稅收負擔最低; 2.2 該法人企業的股東是自然人的話,“先轉后分”的稅收負擔中等; 2.3 “先分后轉”的稅收負擔相對“先轉后分”反而更高。 為什么“先分后轉”的稅收負擔相對“先轉后分”反而更高?其原因為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股權轉讓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是25%(不考慮高新、小微等低稅率優惠),轉讓方為自然人,受讓方為法人企業,“先轉”只要交20%就可以提升“再轉”的計稅基礎,“再轉”的適用的是25%的稅率,計稅基礎提升,股權轉讓所得就調整,應納所得稅就少了25%。
3、轉讓主為法人企業,“先分后轉”稅收負擔最低,而“先轉后分”則需要再分析該法人企業的股東是自然人還是另一個法人企業: 3.1 對受讓方是自然人股東的話,稅收負擔最高,相當于交了2道稅; 3.2 對受讓方是法人企業,并且該法人企業的股東是另一個法人企業,“先分后轉”與“先轉后分”全環節稅收負擔相抵為0,只是增加資金占用的利息成本; 3.3 對受讓方是法人企業,并且該法人企業的股東是自然人,“先轉后分”,如果不考慮股權轉讓納稅的資金利息成本,因“先轉”時按25%交稅增加的計稅基礎可以調低“再轉”時的按25%計算股權轉讓所得稅,全環節的稅收負擔僅是自然人分紅時的個人所得稅。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